一、说明
1、本补充定额为201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的补充,其说明与计算规则分别按照第五册《给水工程》(HEBGYD-D05-2012)、第六册《排水工程》(HEBGYD-D06-2012)相应规定执行。
2、本补充定额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按201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基期价格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