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建设部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号),并于6月30日召开了“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强化管理部门的联动,从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加以把关,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全面实施,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规范了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招投标实务操作以及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和纠纷处理等行为。但在一年多来的推广和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了一些新规范的瑕疵,同时由于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对新版清单规范关键问题理解不统一,伴随而来的操作失误和由此导致的纠纷,使各方都蒙受巨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于近期颁布实施。该条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效对接,并且密切配合两个《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着力解决实际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以及目前招投标工作中的行政监督缺位、越位与错位同时存在的现象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为了提高操作实务和管理水平,把握造价和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重点,规避招投标风险,解决和探讨使用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我中心特举办“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与操作实务及其疑难问题培训班”,望你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机构、造价(定额)管理站、招标办、财政厅(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中心、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纪委监督部门人员;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机构的相关人员;各投资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投标管理人员、基建、合同、概预算、项目开发、管理以及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内容介绍,编制原则和思路等;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介绍,热点问题解读(关于与上位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行政监督、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公告发布、评标专家库管理、代理机构的管理、“串标”的认定、法律责任等); 3.《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示范文本的编制;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拦标价)的编制实务操作; 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技巧,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风险控制; 6.清单计价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方法(暂估材料单价、规避投诉、合同类型、价款约定、工程价款支付和调整、风险费用范围等); 7.08《清单规范》下的招投标工作与两个《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对接操作,案例分析; 8.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对策 9.造价与招投标的行政执法,监察要点,投诉与纠纷处理,; 10.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监管重点阶段,审查办法。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培训班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华北科技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建设系统专家主讲,与现场讨论和参观考察相结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三期 石家庄 市 2010年8月13-15日 第四期 武 汉 市 2010年8月20-22日 第五期 南 宁 市 2010年8月27-29日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每人980元,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的同志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以传真、Email、电话等方式发至会务组。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177号(邮编:100007) 报名电话:(010)63821228 51039601 传 真:(010)51039601 E-mail:jhmp0088@qq.com 联 系 人:王倩 郭涛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举办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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