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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装饰工程质量和造价的控制
    2009年3月3日 09:37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都渴望拥有更为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高档装饰正越来越普及。经历过装饰,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必得;往往花费了不少资金,却并未达到预期的装饰效果。如何有效控制装饰工程质量和造价尤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装饰工程的特点

  与其它施工项目比较,装饰工程有其不同的特点。

  1、设计浓度不够。装饰工程多由装饰施工单位出图,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设计资质,设计图纸马虎潦草;即便有设计资质,设计图纸也十分简单,根本达不到施工的尝试要求。常常仅凭几张方案图就施工,导致施工的随意性相当大,特别是在隐蔽项目施工中,其工艺、用料只有施工单位自己知道,别人无从控制。

  2、工期短,变更多。业主一般都急于要求装饰工程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由于时间仓促,业主对装饰设计未来得及充分理解,而装饰设计本身也往往考虑,在装饰施工过程中,业主常常发觉做出来的东西,与自己的预期有出入,于是随意变更。特别是有些单位长官意识相当强,来个领导,一见效果不如己意就让更改,造成工程投资的巨大浪费。

  3、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多,控制难度大。随着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引进和研制开发了不少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如外墙装修工程中,传统的抹灰刷涂料已逐步被互谅互让幕墙、板材贴面等新工艺、新材料所取代。而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标准制定常常有些滞后,施工中因无标准可依而增大控制难度。

  4、材料规格品种多,价格差异大。装饰工程涉及的材料品种多、规格多、品牌多、价格差异大。如铝塑板,有单、双面之分,无论单、双面铝塑板,又有3mm厚和4mm厚之分。每种铝塑板如果品牌不同,价格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品牌,可能是正宗原厂生产而进口的,也有可能是合资厂的产品,更有可能就是假冒产品。非专业人员,一般区别不出来;即使是专业人员,有时也很难立即鉴别出来,而它们的价格却相差悬殊。

  5、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装饰施工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带来装饰工程的巨大利润。由于暴利的诱惑,装饰施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不少装饰施工企业规模不大,队伍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高;更有些施工企业无自己的队伍,一量有任务,临时拼凑街上的散兵游勇,施工质量难以控制,还可能发生很多扯皮的现象,千万难以收拾的书面。

  二、控制要点

  针对装饰工程的不同特点,为有效控制装饰工程的质量和造价,应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设计浓度和精度。业主应在期望的投资目标下,明确装饰标准,选择有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限额优化设计。仅有装饰方案图则太过简单,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让设计人按业主的功能要求尽可能细化设计,给出详细的施工图,并参照标准图集标出详细做法。无标准图集可参照的,特别对于一些特殊的工艺作法和隐蔽项目,应提供详细的细部做法和节点大样图。对工程用料,还应标明品种、规格、档次标准和颜色等。

  2、慎选施工单位,作好招标工作。应多方调查了解,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参加竞标,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保证。最好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量清单挫,总价原则上不突破业主的预期。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合理拆分或综合一些清单项目,并在清单上加以特别注明。比如一些艺术性强的特殊工艺作法,拆分计算相当复杂,可标明图号,简化为项、个等进行计算报价。清单项上的主要用材,可要求施工单位注明材料品种、规格、品牌、厂家、产地和价格,同时允许业主采购更价廉物美的替代材料。最好能让施工单位提供材料样品,并作为分形同气 组成部分,以便督促施工。

  3、加强监理力度。装饰工程涉及材料规格品种多,工艺复杂。特别是为了美观,装饰工程多采用、暗敷,在竣工后,从表面上不能直观地反映隐蔽装饰部位所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尺寸,又不易打开来检验是否按设计、验收规范施工,因此,也就不易发现是否有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的发生。如装饰板墙面工程,施工完成后,较难发现其基层木龙骨断面和间距是否按设计或国家制定的验收规范制作,较难发现木龙骨是否用防腐涂料和防火油漆进行了处理等问题。业主的现场监理应跟踪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并将施工单位现场用料与合同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样品进行对照,防止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发生。

  4、谨慎处理设计变更。由于装饰工程的复杂性,装饰施工图设计变更。如涉及装饰项目的增加和装修档次的提高,则应引起特别的重视,尽是不要突破投资目标。如可能突破投资目标,此时可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价值分析,适当减少部分次要功能或降低部分次要项目的档次,力争将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在目标范围以内。

  5、作好工程结算工作。工程结算中,应仔细核查工程变更,现场实地检查变更是否已按规定实施,签证是否有效、合理。分清责任,对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发生的变更,不应由业主承担费用;对施工单位未施工的项目,应结算中扣减;对于业主采购或同意的材料代用,应按新的采购价与合同和清单报价作价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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