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建设、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现将河北省建设厅冀建质[2008]412号文《关于河北省建筑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工程计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根据我市预拌砂浆的市场成本及市场价格,定期测算发布预拌砂浆的市场指导价格。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河北省建筑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工程计价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