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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3年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结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年7月13日 15:57 |
各省级、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了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到目前为止,该项工作已经结束。经各省级、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有25793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应根据审核结果,将本地区或部门准予续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发文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对目前未参加续期注册或续期注册不合格的人员,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应通知本人,在3个月内进行补办;
三、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参加续期注册或续期注册不合格的人员,建设部将注销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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