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通知》([2009]028号)予以发布,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2月8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室。 需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表(填表后盖章)
2、推荐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
3、学历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三年内本人完成的三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封面及其项目的简介,并说明本人在此项目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
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0311-89668308 0311-89668309
附件: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