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建设计划和“三年大变样 ”工作安排,槐安路高架桥工程(西二环西720米至维明街东210米、青园街西275米至东二环东510米)、裕华路改造工程(苑东街至京珠高速路口)将于2009年2月17-19日进行围挡施工,2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施工期间将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分流措施公告如下: 一、主要分流路线 1、凡途径我市的外地大型货车一律绕行石环路或石环辅路。具体分流路线为: 由307国道西线(涉及鹿泉交警大队远程分流)向东、南或由东、南方向往307西线的大型货车绕行西石环、南石环、东石环;由307国道西线向西北或正北方向的大型货车绕行京赞公路、石获北路、北外环路。 由107国道南线(涉及栾城大交警大队远程大队)向北或北线向南的大型货车绕行衡井线、栾城大街、南石环、西石环、307西线、京赞公路、石获北路、北外环路;由308国道、307国道东线(涉及藁城交警大队远程分流)往107国道北线或107国道北线往307国道东线和308国道的大型货车绕行东石环、307国道复线、北二环、高营大街、北外环路。 2、凡是横穿市区的各类机动车一律绕行二环路(二环路为主要绕行线路)。 3、市区由东向西(或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除中山路外,在市区南部还可通行南二环—汇祥路—金利街—建通路—东岗路—东二环,在市区北部可通行联盟路--(红星街、农机街)石纺路,或光华路—(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北二环。 4、市区由南向北(或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除二环路外,还可通行友谊大街、建华大街、翟营大街、谈固大街。 二、重要节点分流路线 桥西区 1、中华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根据施工进度实施断交施工。 分流路线: 由南向北:中华大街—新石中路(西二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向北—工农路—西二环。 由北向南:自强路—(师范街、西里街)、友谊大街—南二环。 由东向西:裕华路—站前街(南长街、南小街)--自强路(工农路、永安路)。 由西向东:自强路(工农路)--站前街(南长街)--裕华路。 重点分流岗:中华大街与自强路口、工农路口、槐安路口、新石中路口及沿线岗位。 2、维明街与槐安路交叉口施工(东西方向不断交,修辅路)。 分流路线: 当由西向东行驶交通流发生拥堵时,分流路线:槐安路—红旗大街—南二环(新石中路); 由东向西(槐安路中华大街引桥下)发生交通拥堵时,向南绕行中华大街—新石中路(或南二环)、向北绕行中华大街—工农路—西二环。桥下东风路由东向西行驶可通行:东风路—槐安路—南长街—工农路—西二环; 由北向南,维明街—支农路(师范街)--槐安路—红旗大街--南二环; 重点分流岗:槐安路与红旗大街口、中华大街口、南长街口,中华大街与槐安路口、维明街沿线,工农路沿线岗位。 3、槐安路城角庄街交叉口匝道施工,槐安路东西方向断交。 分流路线:西二环路—新石北路—友谊大街—工农路。 4、进出火车站机动车通行线路。 进站:中山路—站前街(左转、右转),或自强路、或裕华路右转; 出站:站前街向西—自强路,或站前街(右转)--中山路,或站前街(左转—裕华路)。 桥东区 1、槐安路向东、向西在中华大街口、青园街口发生交通拥堵时,分流路线:槐安路向南—平安大街—汇通路—金利街—南二环;槐安路向南—建设大街—建通路—南二环。 2、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断交施工。 裕华区 解除槐中路、槐北路单向行驶,改为双向行驶。 分流路线: 由南向北,体育大街--槐北路(槐中路)向东—建华大街(翟营大街)--北二环;或槐北路— 华清街--方北路—体育大街。 由东向西,裕华路—建华大街向南(向北)。 由西向东,裕华路—育才街、青园街向南(向北)[重点向南分流]。 重点分流岗位:体育大街槐北路口、槐中路口及沿线,华清街与槐北路、裕华路口,裕华路青园街口、育才街口、建华大街口、东二环口。 长安区: 由北向南,体育大街—方北路向西穿师大校区—槐北路;或体育大街--中山路[重点向东分流]—建华大街(翟营大街)--南二环。 另:方北路--华清街(裕华路至方北路)打通,可通行机动车。 重点分流岗:体育大街中山路口、方北路口,中山路建华大街口、东二环口。 三、施工路段沿线交通组织 1、裕华路(苑东街至前进街)半幅施工,半幅通行,先封闭南半幅施工。其余路段先封闭两侧施工,中间留16米供东西方向车辆通行。 裕华路与苑东街交叉口,控制进入施工路段车辆,向南(北)分流。分流路线:苑东街—槐安路—时光街。 裕华路与东二环路口,控制向进入施工路段车辆。 2、槐安路先封闭中间快车道施工,两侧可供东西方向车辆通行。 槐安西路与时光街交叉口,控制向东车辆。分流路线:槐安路--时光街—新石北路。 槐安路与东二环口,控制向西进入施工路段车辆。
请省会居民、商家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调整出行路线,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石 家 庄 市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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